導(dǎo)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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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行簡(1835-1906),字敬亭,號儒三,湖北省漢陽縣柏泉(今東西湖區(qū)柏泉農(nóng)場)人。張如榜七代孫。
15歲入縣學(xué),17歲為廩生,24歲列副榜,32歲中舉。初任水部郎官,不久改任知縣,又改選為蘄水縣學(xué)官,候選國子監(jiān)學(xué)正。后棄官退居,以著書立說和教子孫讀書為事。
著述有《四書駢字集解》、《嘯孫軒攢存》、《嘯孫軒詩文集》、《春秋分合纂》等。
清同治六年(1867),漢陽縣編修縣志,被聘為分纂,后因赴京而未終其事。次年回鄉(xiāng),新志告成,謬誤甚多而遭邑人批評。張行簡著《漢陽縣志沿革表疑》,對新志《沿革表》中的疑點一一考證,又偕同學(xué)許盛春著《漢陽縣志校》,糾正新志訛謬數(shù)十條。
光緒十年(1884),獨自編纂印行《漢陽縣識》,知縣濮文昶稱其為“以邑人談邑事,易于傳信。括以《三略》,附以《七錄》,若網(wǎng)若綱,要而不繁,簡而不漏?!贝送庑?瘯小秮砬鄨@詩文集》、《郪嘯軒詩文集》(并編次年譜)、《張氏詒糓遺集》、《榘選公文集》、《張氏墨存》等。
清光緒十五年(1889)冬,在家鄉(xiāng)西湖中繩草場旁黃腳湖修筑“救命墩”一座,以救助夏秋水漲船舶翻覆溺水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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