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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世昌 曾用名:謝順、謝鵬飛、謝繼武。漢族,多倫縣城鎮(zhèn)二道街人,民國9年(1920年)出生于地主家庭。
1936年至1942年期間,先后在多倫縣國民黨政府、薩拉旗警察隊、警署衛(wèi)生隊、烏日吐塔拉鹽務分卡等處任職。1942年,參加蒙疆5309部隊多倫本田隊當特務。日本投降后,謝從包頭返回多倫,又逃往正藍旗隱蔽,同年冬流竄到克旗與匪首謝小二等勾結,網(wǎng)羅百余名匪徒組成土匪大隊,搶劫民財。1946年7月,謝世昌等匪伙在克旗搶馬300匹,送給國民黨軍隊。8月下旬,流竄多倫閃電河一帶,大肆搶劫。9月16日,謝世昌、謝小二帶領50余名匪徒在正藍旗境內海力臺地區(qū)搶劫解放軍熱河省軍區(qū)供給部軍用物資30牛車,殺害押送人員6名。后投降國民黨駐多倫騎兵獨立團,被任命為四連四排排長,進行瘋狂-倒算,威逼分其家產(chǎn)的群眾把東西送回。9月22日,乘領兵去正藍旗攻打解放軍之機,將斗爭過他的農會干部李全忠、楊春林二人殺害于閃電河北。同年,謝世昌兩次帶國民黨兵及其土匪隊300余人進攻解放軍,打死解放軍干部、戰(zhàn)士9名。
1947年,謝世昌被解放軍俘虜后分配到熱河軍區(qū)汽車隊當助手,同年8月逃跑,投入國民黨11師30團通訊連任上士,10月,流竄北京。1948年2月,在北京參加國民-防部保密局熱、察、冀特技組任中尉組員。3月15日,被派遣到多倫特技站進行秘密特務活動。4月24日,多倫縣解放時,隨特務組長張凌云逃往張家口,張家口解放時隨張到烏蘭花加入國民黨騎兵11團任副官。
1950年3月,謝隱瞞歷史,混入解放軍騎兵五旅,6月,煽動一個排叛變加入“華北人民-救國軍”任團副官,協(xié)同搶劫陜壩合作社糧食50余車。
1950年6月24日,被解放軍在追剿中捕獲,因謝世昌用化名謝鵬飛、謝順等隱瞞歷史,時,綏遠省法院判其有期徒刑十二年。1958年4月,押解回多倫縣,經(jīng)重新調查審理,查實謝世昌親手殺害共產(chǎn)黨干部、戰(zhàn)士、群眾7人,主動為國民黨軍帶路襲擊解放軍并積極參與戰(zhàn)斗打死解放軍官兵9人,根據(jù)謝世昌的犯罪事實,多倫縣人民法院于1960年8月1日,判處謝世昌死刑,同年12月6日執(zhí)行槍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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