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(dǎo)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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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萼 字蘭友。廣平鄉(xiāng)人清光緒十一年已丑科(1889)舉人,被朝廷引用成例派往廣東任知縣, 暫代平州知州。 光緒三十三年 (1907) 調(diào)任新興縣知縣,有政聲。光緒三十四年(1908)新興發(fā)生大水災(zāi), 洪水淹及縣城,水深1丈多,沖塌房屋幾千間,淹沒田畝不計其數(shù),鐘萼甚為焦慮,寢食不安,隨即捐出薪金緊急賑濟災(zāi)民,接著在社會上發(fā)動商民捐款救災(zāi),人們都欣然樂助,救災(zāi)行動迅速,災(zāi)民普遍受惠,因而存活的人較多。鐘萼治理匪患很嚴(yán)厲,曾抓獲恩平一個大盜,水師提督李準(zhǔn)主張進行招撫,下令將這個大盜釋放,鐘萼認(rèn)為不能放虎歸山,毅然派人急速押送其回原縣嚴(yán)辦,因此事觸犯了李準(zhǔn),李竟以其他事情作借口撤了鐘萼之職。鐘萼回鄉(xiāng)后,倡辦賓興館,為縣人所稱贊。民國初年,并縣于府,梧州府與蒼梧縣合并辦公,時縣內(nèi)盜賊出沒,治安不好,鐘萼出任縣署民政課長,鏟除壞人,保護好人,地方得以安寧。鐘萼為人爽直,勇于任事,不免會偏聽偏信而受人蒙蔽,但是有了過失,雖然是年輕后輩指出, 也必定向提意見的人道歉,引過自責(zé),因此得到縣人的信服。民國4年(1915),蒼梧縣知事任祖安進行清理糧賦,很尊重鐘萼的意見,可是他仍猶豫不決,模棱兩可,以致對清理糧賦工作0現(xiàn)的問題不能及時補救,社會上對這件事感到惋惜。鐘萼思想比較開明, 晚年喜愛新文學(xué), 家中藏書有《飲冰室文集》、《小說月報》、《禮拜六》、《茶花女》、《雙城記》等中外文學(xué)名著。鐘萼終年74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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