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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蔚亭(1884.11.3~1958.4.8),名煥文,以字行。商南縣柳樹灣司法溝人。
民國四年(1915),由陜西法政專門學校法律科畢業(yè),先后充任鎮(zhèn)安縣高等小學校、漢中師范學校教員。民國八年(1919)至民國十二年(1923)被推為陜西省議會議員。其間曾參與《商南縣志》編撰工作;民國三年(1914)任河南省鄭州縣政府交際員,民國十五年(1926),任馮玉祥部隊獨立七十師司令部軍法官、軍法處長。民國十七年(1918)7月李蔚亭回到商南縣任縣長。但未滿一年,即堅辭回鄉(xiāng)。返鄉(xiāng)后,先后擔任縣保甲聯(lián)合團總團長,商南縣高等小學校長、縣財委會副主任、縣臨時參議會副議長,縣參議會議員等名譽職務。
李蔚亭性情溫和,慈善待人,有“司法溝李善人”之稱。民國二十七年(1938)秋,參與營救中共地下工作者趙希愚。李蔚亭任省參議員時,曾倡議推翻陜西軍閥吳辛田部私自攤派“特別軍債,特別租捐提案”,以減輕陜民負擔。民國三十一年(1942),李蔚亭給商南縣興辦的初級中學捐銀300元,得到國民黨中央教育部的獎狀,群眾又送他“捐資興學”紀念匾一面,此年曾積極營救民主人士傅杰三出獄。民國三十六年(1947)初,解放軍主力部隊北渡黃河,國民黨地方武裝還鄉(xiāng)團中隊長劉高年與李純元等,決定要血洗柳樹灣。李蔚亭挺身而出,竭力勸阻,才使當?shù)厝嗣衽c鄉(xiāng)、村干部免遭殺戮。是年春,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一位姓孫的電臺臺長,被國民黨工兵擊成重傷,李多方關照保護,托人送去食物,后使孫安全轉(zhuǎn)移。民國三十七年(1948)小學教員吳承鼎因講演揭露國民黨縣政府-罪行而被捕,李蔚亭多方奔走,使之釋放。5月,游擊隊長屈世準派兩名隊員到柳樹灣聯(lián)系劉高年投誠一事,被保安大隊長楊海峰等發(fā)現(xiàn),尾追不舍,李得知后,即將兩人藏至家中保護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李蔚亭曾擔任商南縣第一屆、第二屆人民代表,縣人民委員會委員。1958年病故,訃告曾在當時的《商南報》上刊載。享年64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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