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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暨(jì)(159年-238年4月10日),字公至。南陽郡堵陽縣(今河南方城東)人 ,西漢諸侯王韓王韓信的后代,東漢末及三國時期曹魏大臣。
韓暨任監(jiān)冶謁者時,因考慮到冶練用的馬排效率不高,于是改用人排,發(fā)現(xiàn)還是費時費力,于是推廣使用水排,效率是馬排的三倍。他在任期間,使用的器具都很充實,因此被下詔褒獎,加職司金都尉。后因功封宜城亭侯,又遷太常,進封南鄉(xiāng)亭侯。因年老遜位,拜太中大夫。景初二年(238年),升任司徒。同年四月去世,享年八十歲,謚恭侯。
為父報仇
韓暨是西漢諸侯王韓王韓信的后代。祖父韓術(shù),曾任河東太守。父親韓純,曾任南郡太守。
韓暨的同縣豪族陳茂,曾經(jīng)誣陷中傷韓暨父兄,幾乎令他們被判死刑。韓暨表面上沒有反應(yīng),但卻暗地里儲錢及尋找死士,最終殺掉陳茂,以他的人頭墓祭祀父親,韓暨亦因此出名。
四處輾轉(zhuǎn)
韓暨后被推舉為孝廉,又被司空征召,他都不應(yīng)命。于是改名換姓,隱居于魯陽山中。當時又遇到山民結(jié)黨作賊,要四處搶掠。韓暨于是買了牛和酒宴請他們的首領(lǐng),向他們陳說安危利害,最終山民解散,沒有當賊作亂。
他后來為了逃避袁術(shù)的征召,又遷到山都縣的山中。荊州牧劉表又以禮征召,韓暨又逃到孱陵邊界居住,在當?shù)氐玫饺藗兙磹?,但劉表卻非常恨他,韓暨害怕,只好應(yīng)命,擔任宜城縣長。
制備器具
建安十三年(208年),曹操平定荊州,征召韓暨擔任丞相士曹屬。后被選為樂陵太守,又調(diào)任為監(jiān)冶謁者。 韓暨在職七年,使國家所用的兵器械具都很充足。獲得朝廷下詔褒贊,加授他為司金都尉,地位僅次于九卿。
遷廟洛陽
黃初元年(220年),曹丕受禪稱帝,建立魏國,封韓暨為宜城亭侯。
黃初七年(226年),遷任太常,進封為南鄉(xiāng)亭侯,食邑二百戶。
當時曹丕剛遷都洛陽,法令、禮俗等制度還未完備,而宗廟等都留在鄴城。身為太常的韓暨建議迎鄴城的先祖牌位到洛陽,建立洛陽廟,四季定時參祭,尊崇正規(guī)禮儀而廢棄其他祭禮。意見都被采納。
起家就列
青龍二年(234年),韓暨在職八年后以病辭職,拜太中大夫。
景初二年(238年)二月,曹叡下詔任命韓暨為司徒。 同年四月庚子,韓暨去世,享年八十歲。遺令簡樸入葬,葬于土穴即可。曹叡在得到韓暨的遺表后,哀嘆悲傷,下詔特賜喪服、葬器,謚號恭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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