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(dǎo)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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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太法(1903~1971)。義馬市常村鄉(xiāng)霍村人,原名銀娃。4歲時,父親受人陷害,被捕入新安縣監(jiān)獄,因無錢營救冤死獄中。后隨母親過活,家庭更加貧苦。弟弟立娃,不滿周歲就被賣給義馬村的平姓收養(yǎng)。母子2人,要飯度日。后來母親改嫁,銀娃跑到千秋鎮(zhèn)舅舅家去,妗母不肯留他久住。8歲時,銀娃到澠池縣徐莊村,給人放牛,3年后,又扒火車賣煤,掙錢糊口。
銀娃12歲時,去洛寧程家?guī)X,在程老十"窩班"學(xué)戲。學(xué)徒統(tǒng)一起太字輩的名字,如太水、太剛等,吉太法也因此得名。他勤奮好學(xué),雖不識字,但記臺詞又快又準(zhǔn),一個唱本,經(jīng)師傅口傳一遍,即可排練演出。他15歲就登臺演唱,頗得觀眾好評。有一次,洛寧窩班戲在澠池洪陽廟會唱戲,吉太法主演《斬穆成》因其唱做俱佳,使整個廟會為之轟動。他幼時善演小生,成年后主演黑白須生。眉眼功、髯口功、水袖功、帽翅功在整個窩班中都比較突出。太法噪音宏亮,音質(zhì)好,因此,洛寧觀眾稱其雅號為"夜聽五里",他的高亢拖音,一氣可在老式舞臺上唱轉(zhuǎn)三圈,使不少觀眾為之傾倒。在洛寧劇團(tuán),每到一地,都點(diǎn)名要他主演。一次演出,太法因故未到,戲主當(dāng)眾宣布戲價減少一半。第二天,太法趕到,戲主點(diǎn)演《對繡鞋》,太法演出成功,觀眾喝彩聲不斷,戲主當(dāng)場宣布恢復(fù)全價。
太法技藝高超,為窩班戲爭得了榮譽(yù),也惹惱了一些"同行冤家"。一天晚上,在洛寧某地和人對戲,在后臺化裝時,遭到一名歹徒槍擊。子彈從耳邊擦過,太法幸免一死,但他從此離開洛寧戲班回家。
新中國建立后,太法赴西安參加民眾劇院演出。初到該院時,第一場演《站城頭》,唱做俱佳,扣人心弦,全場彩聲雷動,自此民眾戲班吉桂頭牌。1954年夏,洛寧豫劇-人去西安,將他請回洛寧,既任主演,又作導(dǎo)演,劇團(tuán)也因此聲譽(yù)大振。1958年他赴省參加老藝人會演,《河南日報》對他的演唱評論說:"粗獷嘹亮,質(zhì)樸感人"。
吉太法從事豫劇表演近60年,演出劇目頗多、《打橋門》、《搜杜府》、《審誥命》、《金勇下山》、《蝴蝶杯》、《二龍山》、《跑汴京》都是他的拿手好戲。
1971年他在家中病逝,終年68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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