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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時,字奉若,清雍正、乾隆年間盧氏沙河人,庠生。他家道富有,而生活儉樸,是有名的孝子。其父任俊曾捐肥田200畝興辦義學,臨死前給他的遺囑是:"我見富有的人因留下很多財產,后輩子孫常奢侈腐化,形成惡習,敗壞門風,我一生積攢了250兩銀子,我死后你可把它捐給公家,不要叫錢財拖累你們"。賀時遵父命把250兩銀子建置了亭子,內藏大量谷物,以備鄉(xiāng)民荒年之用,又捐錢買房十幾間,捐田600畝,用田租修建賑貧院,以扶養(yǎng)無依靠的老人孤兒;興辦義學,讓無力延師就學的青少年到義學讀書。雍正十二年(1725年),當時的盧氏縣令姓吳,把賀時捐資為民的事跡上報給總督部院,部院認為賀時父子二人所捐共值銀千多兩,其慷慨無私,不僅全省所無,全國也屬罕見,因作《積善說》一文大加贊譽,并將他們父子的事跡上報朝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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