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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長福,清初貧民,居樂善里杜關(guān),以種田打柴為生。乾隆元年(1736年),他見族兄段長壽年老力衰,忍饑挨餓,于心不忍,將其接到家中共同生活了七年,照顧得象親兄弟一樣。雍正八年(1730年),秀才楊敬丟了七兩銀子,段長福拾得后,分文不取,如數(shù)歸還。乾隆五年(1740年)十月,一個叫楊雷的去趕集,丟了八兩銀子,在街上大聲哭叫:"這幾兩銀子關(guān)系到我一家人的性命,誰拾了能還給我,我愿用一半作酬謝。"恰巧又是段長福拾得,慨然原數(shù)歸還。楊雷以四兩作酬謝,他笑笑說:"我要是愛財,就不還你了"。旁邊的人說:"這就是前幾年拾金不昧的段長福,他是不受報酬的"。楊雷強邀他到飯館吃了頓飯,當時的縣令知道后,把他拾金不昧的事跡記入了彰善錄。
乾隆十五年(1750年)五月,他于雨后在打麥場上拾得一口袋,內(nèi)裝婦女衣服首飾之類,便貼出認領(lǐng)招子,有個庠生說是因怕淋雨,慌忙中丟失,隨即領(lǐng)去。他多次拾金不昧,常說:"人窮志不窮"。他這種品德被人們所稱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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