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(dǎo)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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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佑,字伯啟,河南鄢陵人,生卒年不詳,清順治十六年(1659)進(jìn)士,康熙七年(1668)任南安知縣。
劉佑一上任,就著手修葺城池,縣署及學(xué)宮等,面貌一新。
南安離泉州郡城不遠(yuǎn),清初戰(zhàn)亂,甲第右族多僑居郡城,田賦難清,多方請托,企圖避稅。劉佑催繳不留情面,曾將欠缺稅賦的貴人的姓名寫在紙條上,末后署上自己的名字:“差,劉某?!惫_貼出,大家見了害怕,稅賦爭先繳納,沒有人敢私自說情減免。
劉佑為鞏固新興的清王朝而竭盡全力,然而目擊時艱,也能為民請命。如清王朝為圖剿滅鄭氏海上勢力,設(shè)水師,修戰(zhàn)艦,弊端百出。劉佑憤激之余,直言不諱,指出奸商借修船之名,勾結(jié)承役、將弁,虛報(bào)上10倍的工價材料費(fèi),政府無力支持,只好向里民苛索。劉佑提出改革修船的措施,以杜絕官、商營私舞弊的行徑。
當(dāng)時百姓窮苦,走投無路,不少人輕生,服用鉤吻(即斷腸草),禁而不止,劉佑作《鉤吻歌》加以勸戒,提出死者多為窮困所逼,出了事,豪右便從中興風(fēng)作浪,弱肉強(qiáng)食,終于財(cái)賄盡入豪門,愚民應(yīng)該迅速醒悟,棄絕輕生念頭。
劉佑重視縣志的編修。上任后搜尋明崇禎五年(1632)縣令李九華編修的縣志,聘請邑中人士糾誤、增補(bǔ)、整理,親自參加反復(fù)討論,終于在康熙十一年(1672)編成清康熙版《南安縣志》,為南安一部完整傳世的志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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