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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揚休(995~1057),字昌言,北宋眉州眉山縣(今眉山市東坡區(qū))人。
石揚休從小父母雙亡,他勤奮好學,于寶元元年(1038)考中戊寅科呂溪榜進士第四名。
石揚休最初擔任同州(今陜西大荔等縣地)觀察推官,后來又任著作佐郎、中牟縣令。中牟縣地瘠民貧,但是賦役繁重,石揚休體察人民疾苦,向朝廷請命,免去徭役。后來相繼擔任秘書丞、秘閣校理、開封府推官、尚書祠部員外郎,因為開封發(fā)生-案件受到牽連,被派出擔任宿州知州。不久,石揚休被召回,入京擔任度支判官,后來又任刑部員外郎知制誥、同判太常寺,并兼職管理三班院事,擔任宗正寺編修玉牒(皇族的譜牒)的官員。接著擔任工部郎中,還沒有到任就病逝。
石揚休出使契丹時,曾經回到家鄉(xiāng)。他離開故鄉(xiāng)18年,以往貧寒之時相交的老朋友都健在,以為石揚休回來后,必定要接濟他們。不料石揚休不但不出錢接濟,反而到處收受家鄉(xiāng)富人厚贈離去,人們紛紛傳言石揚休吝嗇成性。
石揚休主要著作有《南郊野錄》(6卷)、《燕申編》(2卷)、《角上叢編》(5卷)、《西齋文集》(10卷)及詩、雜文、制誥1000余篇,都已散失?,F存詩2首,收入《宋詩紀事》。
《名臣碑傳琬琰集》中集卷一六范鎮(zhèn)撰《石工部揚休墓志銘》,《宋史》卷二九九有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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