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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宣是東漢(公元25年~公元220年)一個執(zhí)法嚴格的-,被劉秀賞賜了一個好聽的名字“強項令”,意思是脖子剛強、不肯低頭的縣令。 董宣在做洛陽縣令時,公主的仆人殺人,犯了法,躲在公主家里不出來,所以抓捕他的人不敢進去。董宣聽說公主的車要出來,就攔住了,當面殺了那個犯了死罪的仆人。公主認為董宣在她面前殺她的仆人,是在欺負她。于是向皇帝,也就是自己的哥哥劉秀告狀。劉秀很生氣,把董宣叫來,要打死他。董宣也生氣地說:“皇上您很圣明,復興了漢朝,但現(xiàn)在卻放縱人殺人,這怎么能治理國家呢,我不用你打,我自己先死吧!”說著就用頭撞柱子,撞得頭流了血。 劉秀知道了事情-,也就不殺他了,但讓他給公主磕頭,賠禮道歉。董宣就是不聽,劉秀就讓人按他的頭,董宣雙手撐地,挺著脖子。劉秀最后獎勵了他,還給他加了個“強項令”的稱號。 董宣死后,劉秀派人去他家里,見到董宣家里很貧窮,竟沒有錢買棺材埋葬,原來董宣還是個清廉的官吏。劉秀知道了,非常難過。
董宣(前31—43),字少平,東漢陳留郡圉縣(今杞縣圉鎮(zhèn))人。光武年間被大司徒侯霸舉薦為高第,歷任北海相、江夏太守、洛陽令等職,以為政清廉、不畏權勢而著稱于世。
董任北海相時,當?shù)赜幸缓缽姽珜O丹迷信卜者之言,在營造家園時令其子殺路人祭宅。董聞報后,將公孫丹父子處以死刑,又命部下水丘岑把為公孫丹“鳴冤叫號”、圍攻官府的宗族親黨30余人殺死。青州太守以濫殺罪-董宣,董宣被判死刑。他在獄中日夜吟誦詩書,處之泰然,并無懼色。臨刑,光武帝派使者至刑場,特詔免死,給他改為降職處分。后來,大盜夏喜在江夏作亂,他被調(diào)任江夏太守,夏喜懾于他的威望,不戰(zhàn)而降。時,皇后陰麗華母家子弟任郡都尉,董宣認為借外戚關系做官并非真才,對其輕慢而被罷官。不久,董宣又被任命為洛陽令。有人狀告光武帝之姊妹湖陽公主的家奴殺人后藏在公主家里,官吏無法搜捕。于是董宣親自帶人在夏門亭守候,乘該家奴做陪乘隨公主外出時,拉住公主的車,高聲數(shù)落公主的錯,并宣布兇手的罪惡,當場將兇手用棍打死。公主回宮后即向光武帝哭訴董宣欺侮了她。帝大怒,立即將董宣召到殿上,準備用棍打死。董宣憤然說:“由于陛下的圣明,才使?jié)h室中興,可是現(xiàn)在您卻縱容公主的家奴隨意殺人,還怎么治理天下?我不要您打了,讓我自己去死吧。”說罷以頭撞柱,頭破血流。光武帝連忙命人拉住,對董宣說:“你向公主賠個禮算了!”董宣不從。帝命人按住他的頭強迫磕頭,他兩手撐地,堅決不低頭認錯。光武帝無奈,只好說:“強項令出宮去吧!”又賞他錢30萬,他卻把錢全部散給了小吏。
此事傳揚出去后,京師達官豪強無不震懾,驕橫氣焰大為收斂,百姓們一齊稱贊說:“現(xiàn)在沒有人擊鼓鳴冤了,因為有董少平這樣的好官啊!”
董宣任洛陽令5年,建武十九年(43)卒于任上,享年74歲。光武帝派人吊唁,見董宣破被覆尸,妻子在一旁號哭,家中只有大麥數(shù)斛,破車一輛。光武帝聽了匯報,十分感傷地說:“董宣如此廉潔,可惜直到他死后我才知道!”于是下詔賜以艾綬,葬以大夫禮,錄用其子為郎中。
董宣家鄉(xiāng)人后來在圉鎮(zhèn)修一座三賢祠,將他和本鄉(xiāng)的蔡邕、江統(tǒng)合祀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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