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府遺址為鄭州市文物保護單位。
洪府遺址屬仰韶文化遺存。位于新鄭市東北23公里孟莊鎮(zhèn)洪府村南200米處。1985年發(fā)現,面積約2公頃,西南略高,東北漸低。文化層厚1~2米。地表散存大量燒土塊、草拌泥塊和陶片。陶片中可辨的器形有鴨嘴形鼎足、缸、盆、缽等,還有部分彩陶,有紋飾;石器有斧、刀、鏟等,亦發(fā)現個別殘石磨棒。另有蚌殼、獸骨、鹿角等。此遺址還含少量裴李崗文化遺存。另據當地群眾反映,平整土地時發(fā)現有墓葬和石磨棒,推測遺址可能還有裴李崗文化因素。
第一批鄭州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
信息來源:鄭州市文物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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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來源:鄭州市文物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