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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瓊華,女,1890—1980年,四川樂山市蘇稽鎮(zhèn)人,郭沫若發(fā)妻。1912年,在父母的包辦下,郭沫若無奈與張瓊華結婚,實際兩人并沒有感情。五天后郭沫若離家,兩人沒有離異,以后68年張瓊華一直守在郭沫若老家。1939年郭還鄉(xiāng)時向還在守活寡的張瓊華鞠躬表示歉意。1980年張病逝于樂山,沒有留下子女。
提起郭沫若的婚事,說來話長。本來他在10歲以前就訂了婚,可女方?jīng)]過幾年便夭折了。后來,縣視學王畏巖先生遣人到郭家替女兒說親,論年齡與郭沫若相當,偏偏他五哥的未婚妻剛剛亡故,王家小姐最終成了他的五嫂。郭沫若自此以后便不愿訂婚,拖了幾年,陸續(xù)提親的多達四五十起,而無一成事者。
1911年的一天,郭沫若接到一封家信。信上說,母親已給他訂了婚。女家是蘇稽場的張家,和遠房的一位叔母是親戚。因為是門當戶對,母親又親自去看過人,說女子人品好,在讀書,又是天足。似乎都合郭沫若的心意,所以沒經(jīng)他本人同意便把婚事定了。
舊式婚姻全靠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。郭沫若不便拒絕,只好趁這一年的年假回故鄉(xiāng)時草草完婚。
1912年舊歷正月十五日,20歲的郭沫若奉父母之命,和張瓊華結婚。結婚儀式依照舊俗,他身著長袍和對襟馬褂,頭戴一頂便帽,臉上表情有些呆滯。喝了交杯酒后,新郎和新娘才第一次對面,在這之前猶如隔著口袋買貓兒。揭開新娘頭上的臉帕時,郭沫若心里怦怦直跳,他屏住呼吸想要看個仔細,但昏昏然只見一雙三寸金蓮,一對翹天的猩猩鼻孔。郭沫若在極度失望中,返身走出了洞房……
張瓊華從入門的第一天起,就嘗到了“無夫即無主”的難處。
婚后第5天,郁郁寡歡的郭沫若便坐船去成都了。這一年的暑假他曾回家居住,但每晚都睡在廂房的長凳上,絕不和張瓊華-。雖說“隔著口袋買貓兒,交訂要白的,拿回家去竟是黑的”,但張瓊華則“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”,從此她便作為有名無實的郭沫若的原配妻子恪守婦道,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活寡,一個地地道道的封建婚姻制度的犧牲品。
張瓊華在郭家空自做著一世的客。這位被重重封建禮教緊緊束縛的女子,獨守-,孝敬公婆,對郭沫若從未產(chǎn)生過哀怨的情緒。她雖無西施般貌,黃氏般才,但她有一顆忠厚善良的心。和郭沫若結婚時用過的家具,她一件件擦拭得光亮如新。郭沫若居家時讀過的書籍,用過的文具,寫的作業(yè)本和手稿,學校發(fā)給他的畢業(yè)證書,陸續(xù)寄回來的書信……張瓊華全都當作圣物一般珍藏起來。與其說這是出于對郭沫若的愛情,不如說是一個舊式女子對丈夫應盡的婦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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