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(dǎo)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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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耀琳(1863年-?),字震巖,吉林伊通人。清末民初政治人物。
光緒十九年(1893年)舉人,光緒二十一年(1895年)乙未科進士,選翰林院庶吉士,散館后改知縣,歷任直隸曲周縣、清苑縣知縣,歷升磁州、遵化直隸州知州,保定府知府。光緒三十四年(1908年),任天津道。宣統(tǒng)元年(1909年),升直隸按察使(1910年各省按察使均改為提法使,他繼續(xù)任直隸提法使)。宣統(tǒng)三年(1911年)晉江蘇布政使,旋改河南布政使。因與袁世凱關(guān)系密切,袁復(fù)出后,1911年12月授其河南巡撫,不久升任鹽務(wù)大臣。
中華民國成立后,民國元年(1912年)3月,他任河南都督。民國二年(1913年)6月,他任吉林民政長。1914年7月,他任江蘇巡按使。民國四年(1915年)12月,袁世凱稱帝時,他獲封一等伯。
民國五年(1916年)6月,江蘇巡按使更名為江蘇省長,他繼續(xù)任江蘇省長。民國六年(1917年)7月,他曾一度代理江蘇督軍。民國九年(1920年)9月,他辭去省長職務(wù),退出政壇。此后他曾任天津耀華玻璃公司總董。
后來其生平不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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